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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医科大学2013-2014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4-10-31   浏览次数: 764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455号)、《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精神,以及《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和《福建医科大学信息公开暂行办法》(闽医大[2010]351号)要求,根据福建医科大学2013-2014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编制而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3912014831止。

 一 、概述

2013-2014学年,福建医科大学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福建医科大学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要求,进一步转变职能和工作作风,着力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积极探索学校信息公开的有效形式,切实保障学校师生员工的权利,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

(一)着力增强信息公开意识。一是加强领导。各单位(部门)负责人牢固树立“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理念,认真做好本部门单位的文件、政策等的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信息公开的透明度。二是加强学习。在全校各单位(部门)传达《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3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高等学校财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财函〔201396号)文件精神,进行重点任务分解,指导各单位(部门)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二)不断健全信息公开制度机制。一是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要求财务部门主动公开财务预决算信息、福建医科大学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信息;要求学生管理服务部门主动公开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录取结果、招生咨询、招生监督、学生奖惩助贷等信息。二是建立各单位(部门)的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强调各单位(部门)的重大决策性信息要在本单位(部门)的网站专栏对社会公布。三是结合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渠道,积极推进校务微博的建设和管理。

(三)着力推进校内重大决策信息公开。事关学校发展和师生切身利益的重要决策事项,在公开前通过预先公开征求意见。2013年,我校制定的《福建医科大学教师等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实施方案(试行)》,先后召开院系负责人、教师代表等多场座谈会、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经广泛讨论、征求意见加以修改,在学校校务会、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重要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均公开征求广大师生意见后上网发布,充分尊重了师生民意,凝聚了集体智慧,提高了决策过程的透明度,加大了师生员工的参与度。

    (四)加强信息公开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力度。开展专项保密审查,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的信息不涉密。

二、学校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3-2014学年度,学校主要通过门户网站、《福建医大报》、重要会议、校园BBS、微博等方式公开学校信息。

(一)通过校园网站公开信息情况。一是全校各单位(部门)在单位(部门)网页上,按照信息公开目录的108项主动公布本单位(部门)的最新政策、规章制度、动态消息等各类信息。二是通过校园信息门户公开了校内发文、通知公告、公示、会议安排等信息。本年度,公开公文类信息949条。其中,教学科研财务资产类353条,干部人事人才类21条,教育综合管理类575条。三是通过招生信息网站开展本校学历教育招生信息公开,通过校内办公信息系统公开学校经费预算情况,公开干部任职前的公示、干部任免的文件。四是通过校园主页、微博发布校园新闻、信息公告等信息。

(二)通过《福建医大报》、《福建医大信息》公开信息。2013-2014学年我校共刊发《福建医科大学报》8 期。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积极宣传报道学校改革、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举措,及时发布学校有关会议和重要讲话精神,开辟专栏对学校各项大政方针、学校的发展战略、发展理念等进行解读,另一方面积极深入基层,深度发布学校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文化传承等各方面工作,使全校师生、广大校友及时了解学校的改革发展状况。发布《福建医大信息》51期,介绍学校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科技工作、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工作、本科教育、国际交流合作与港澳台工作、人才与人事工作、学生工作、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财务与审计工作、继续教育、教学科研服务工作、后勤管理与服务工作、医疗卫生工作、资产经营与管理工作、合作共建与校友会工作、校区与院系及其他的信息、大事记等。

(三)通过重要会议、校园BBS、微博、公告栏等形式公开信息。学校利用党委常委会、校务会、中层干部会议、学院书记例会、教代会等一系列重要会议及时发布校情,并要求各单位(部门)负责人及时传达。例如在教代会上,由校长向全校教代会代表作工作报告;印发学校财务工作报告;讨论通过学校有关发展规划、人事、科研各方面的条例等等。随着近年来微博等新媒体平台的兴起,我校将相应新媒体作为学校网络信息公开的新阵地,使学校各类信息能够更加及时、准确地传递给广大师生员工。学校有专人负责“校长信箱”,坚持每个工作日打开信箱,关注师生来信,了解师生诉求,师生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办理和答复。2013-2014学年,校长信箱共收到来信68 封,做到件件有回复。

(四)进一步加强招生信息和财务信息公开。2013年,我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等主管部门文件规定,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以福建医科大学学生工作网、研究生院网为主要渠道,做好招生录取工作的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本年度的招生章程及各类招生简章、招生计划、录取结果、录取分数、研究生复试办法,以及学生奖惩助贷、就业等方面的信息,接受公众及我校师生员工的监督。公开接受各类招生咨询,宣传学校招生政策。学校成人教育和远程教育也及时公开招生政策和计划,招生考试咨询、办理程序、投诉电话等信息。

学校财务处在财务处主页上将经过省物价局审批的《福建医科大学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福建医科大学住宿费标准》予以公示,并且在财务处服务中心显著位置公示校长收费公告。进一步加强招标信息的公开,对学校基建维修、图书采购、资产采购招标等信息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

三、学校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受理、答复信息公开申请情况。《福建医科大学信息公开暂行办法》明确了我校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程序。但目前收到有关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咨询电话的较多,而明确要求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在2013-2014学年中没有收到相关申请。

(二)依申请公开的收费、减免情况。2013-2014学年,学校没有因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或减免费用情况。

(三)不予公开情况。学校不予公开的信息主要是涉及国家秘密、涉及商业秘密和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学校在“信息公开”专栏网站上公布了信息公开办公室的联系电话、传真号码、邮箱地址等,将信息公开工作置于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的监督之下,广泛听取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的评议意见和要求。本学年,没有出现因学校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在扎实推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必须清醒看到校内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进展还不平衡,师生员工对学校信息公开有新需求和要求,信息公开工作保障有待进一步加强。今后,学校将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信息公开工作,推进依法治校。

(一)继续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以涉及学校师生切身利益和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为突破口,重视应用新兴媒体工具,提升公开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促进信息公开工作由结果公开向过程公开转变。

(二)强化服务意识。随着公众信息公开意识的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也提出新的要求。在处理依申请公开事项时,应更注重办事效率和质量,积极回应公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三)适时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回顾与梳理,适当开展信息公开课题研究,定期开展自查和督查,逐步建立任务具体、责任明确、评价科学的信息公开机制与监督评估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