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学年度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福建医科大学信息公开暂行办法》要求,根据福建医科大学2014-2015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全文由概述、信息公开情况、问题和改进措施三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9月1日起至2015年8月31日止。
一、概述
本学年度,福建医科大学认真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要求,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丰富信息公开方式,规范重点信息公开,扎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社会公众和广大师生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推动学校依法治校、民主管理,促进学校事业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一)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学校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完善党务、校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坚持依法公开、及时全面、公正真实和便民的原则,规范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推进阳光治校。2014年,学校全面启动规章制度清理工作,在清理规章制度的同时,学校积极整合各部门工作流程和数据资料,有序推进信息平台建设,尽可能实现师生信息“一站式”查询和绝大部分事务能通过网络办理。
(二)丰富信息公开方式方法
学校将福建医科大学信息公开网(http://xxgk.fjmu.edu.cn/)、福建医科大学信息门户网站(http://i.fjmu.edu.cn/index.portal)作为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平台,并充分利用官方微博等新媒体,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福建医科大学信息门户网站(http://i.fjmu.edu.cn/index.portal)于2011年建成启用,校内师生注册登录后即可同步查看学校公文;学校不断完善网站建设,优化版面设计,增加功能模块,目前已集中整合办公(OA)、人事系统、科研系统、教务系统、研究生系统、学工系统、档案系统等子系统,各信息系统为学生提供全面、便捷的实时信息服务。学校在做好信息公开的同时也为师生办理日常事务提供了极大的便利。目前,福建医科大学信息公开网、福建医科大学信息门户网站、福建医科大学主页、福建医科大学新闻网、福建医科大学官方微博、《福建医科大学报》等已成为学校信息公开的重要平台。
(三)规范做好重点信息公开
学校认真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要求,牢固树立“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理念,规范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清单》所列“公开事项”的相关信息均通过福建医科大学信息门户网站、福建医科大学主页、福建医科大学官方微博、《福建医科大学报》或相应职能部门网站进行发布,部分信息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专题会议等形式进行发布。
本学年度,学校在招生工作、财务工作方面的信息公开做了进一步的规范。
1.招生信息公开
(1)学校在教育部阳光工程“十公开”的基础上加大公示力度,通过招生办网站、宣传材料,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录取程序、录取规则、咨询及申诉渠道、收费标准等,同时及时公开招生计划、录取结果、录取分数等方面的招生信息。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4〕2号 )精神及中共福建省纪委教育工委的工作指示,在招生办网站醒目位置公布招生工作校长承诺公告,并于校内公开栏张贴公示。校招生办、监察处对招生人员进行培训,对招生现场采取封闭式管理,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5]1号)的要求,执行招生信息“十公开”制度和“二十六不得”的相关管理规定。学校同时加大和完善招生信访服务体系,向社会公布信访申诉电话,由校纪委、监察处全程监督招生录取过程并受理考生及家长的信访申诉,努力做到快速反馈,耐心解释,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利益。在招生期间,反映的问题主要是由于对招生政策误解所造成的,所有问题均已得到及时、妥善回复,至今没有遗留问题。福建医科大学本科招生在实施“阳光工程”中的作法和实践受到社会和考生家长的好评,维护并进一步提高了学校在社会上的良好声誉。
(2)研究生招生。学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确保质量,按需招生,宁缺毋滥;坚持选拔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及潜力、具有特殊学术专长及潜力的人才的原则;坚持在招生录取全过程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布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分专业招生计划、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录取办法、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含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拟录取考生名单(含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拟录取专业、拟录取导师)、并公开咨询及申诉渠道等,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规范透明,增强招生工作的公信力。
(3)来华留学生招生。学校严格按照《高等学校接受外国留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外交部、公安部令第9号),通过学校海外教育学院招生网站(http://oec.fjmu.edu.cn/)和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csc.edu.cn/)、编印纸质招生简章等多种形式,公布各类来华留学生的招生情况、招生专业目录,为来华留学生提供及时、准确的相关招生信息。来华留学生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选拔原则,对申请者的申请资料进行严格筛选,对申请者的奖学金资格进行严格审查,择优录取,并及时将录取结果和通知书等相关材料寄送给学生。
此外,学校成人教育和远程教育也及时公开招生政策和计划,招生考试咨询、办理程序、投诉电话等信息。
2.财务信息公开情况
(1)预算信息公开情况
公开年度经费预算。每年在教代会上提交学校财务工作报告,向各位代表报告年度收支预算执行情况、预算执行及财务工作主要特点、年度收支预算草案、年度财务工作重点等,广泛听取意见,接受各位代表监督。年度事业经费预算安排方案经校务会研究决定后,在校园网上通知下达,增强预算透明度。
(2)决算信息公开情况
及时报告财务决算信息。一是每年在教代会上提交财务工作报告,向各位代表报告年度经费预算,每个季末、每半年向校领导上报有关报表和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让校领导和校内相关部门及时了解经费收支和完成情况。年终决算后,向财政厅、教育厅等主管部门及校领导报送财务决算报表及财务分析报告。每年9月底在指定网站上向社会公开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及说明信息,向社会公开介绍决算单位基本情况、工作总结、决算收支总体情况、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三公”经费决算情况等。
(3)校内财务公开情况
开通经费指标查询系统。在财务处网页上开通经费指标查询窗口,方便经费“一支笔”审批人和相关人员随时掌握预算经费使用情况以及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开通教职工工资查询系统。在财务处网页上开通工资查询窗口,方便全校广大教职医护员工及时了解工资薪金发放和个人所得税扣缴的明细情况。
开通缴费情况网上查询服务系统。及时更新动态缴费情况,便于学生或家长通过学校网站,查询个人缴费信息。
公开学生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与勤工俭学的申请、发放情况等。
公开“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在教育厅指定的网站上和校园网上公布学校“三公”经费开支情况,接受社会和学校广大师生员工的监督。
(4)财务管理体制公开情况
公布财经方面规章制度。在财务处网页上实时公布国家财经法规和学校内部各项制度、规定。如:财务、资产与财务管理制度;财政专项资金、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仪器设备、图书、药品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方便全校广大师生医护员工全面了解财经纪律及经费报销等方面规定、业务流程和服务指南。
(5)收费信息公开情况
认真贯彻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将学校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其依据在校园网和“价格服务进校园”网上进行公布,同时将新生必须缴交的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军训服装费等收费项目、标准、缴费流程等列入《新生入学须知》,随同录取通知书一并寄达新生。
及时发布年度收费校长公告。每学年开学初及时公布秋季收费校长公告,同时将收费的项目、标准以及政策依据等内容制成公示牌,悬挂于收费科室门口醒目处,接受师生监督。
二、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信息分类
学校主动公开信息共15类:学校概况、发展规划、规章制度、考试招生、学生管理、就业工作、教学管理、师资队伍、科研管理、财务与审计、图书与实验设备管理、资产管理与基本建设、校园安全、国际合作与交流、其他。
2.主动公开信息数量
2014-2015学年,学校通过福建医科大学门户网及相关职能部门网站发布信息6400多条,各学院、研究院也通过本单位网站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3.主动公开信息内容
(1)学校基本情况的信息。包括学校名称、办学历史、办学地点、办学性质、校旗校徽、办学宗旨、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内部管理体制、机构设置等基本信息。
(2)学校文件、规章制度、统计数据等有关信息。包括2014-2015学年学校制定和发布的各类规范性文件、学校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以及统计数据等信息。
(3)关系学生、教职工利益和社会比较关注的重要事项。重点包括学校各学历层次和各类学生招生信息;学生学籍管理、勤工助学、评奖评优、就业指导等信息;教职工培训、人事任免、招聘录用、职称评审办法和结果等有关人事工作信息;学校科研项目申报、科研奖励制度和科研项目结果等科研管理信息;基建工作有关资金使用制度、评标纪律、招投标管理办法等信息;学校重大资源情况;饮食服务、校园安保等后勤保卫信息;财务规章制度、年度财务收支情况等财务信息。
4.主动公开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1)互联网:我校通过福建医科大学门户网站、福建医科大学信息门户网站、福建医科大学官方微博以及各相关职能部门/院系网站向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公开信息。
(2)校报、各类手册、报表等纸质资料:通过发放校报、学生手册、教师手册、统计报表等纸质资料,公开信息。
(3)校内公告栏、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等形式。
(4)其他形式:通过新学期工作布置会、教代会、工代会及相关专题会议等形式公开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福建医科大学信息公开暂行办法》明确了我校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程序。但目前收到有关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咨询电话的较多,而明确要求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在2014-2015学年中没有收到相关申请。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目前,在学校信息公开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和提高;一些部门、院系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略有偏差,重视程度仍不平衡,信息公开工作监督和考核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有的单位在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保密审查等方面还不够规范;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深化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建设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探索和完善。下一学年,学校将在以下方面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
1.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对照上级部门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结合学校当前正在进行的规章制度清理工作,进一步推动建章立制,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明确信息公开责任,规范信息公开工作。
2.加大监督工作力度。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对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检查,适时通报检查情况。对工作不力的,限期整改,对造成严重影响的,严肃追究部门及其责任人的责任。
福建医科大学
201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