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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福建医科大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 2018-09-12   浏览次数: 293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批复省教育厅2017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闽财决2018〕4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闽财预〔2017〕38号)要求,现将我校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决算单位主要职责

福建医科大学的主要职责是:培养高级医疗卫生人才,开展医学科研、咨询及科技开发。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福建医科大学内设教学机构14个,教学辅助机构3个,党政管理机构18个。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福建医科大学

财政核拨

1845

1085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7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校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学校全体师生医护员工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第十次党代会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学校80周年校庆前夕,省委书记、省长于伟国同志专程莅校做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努力进取,开拓创新,全面落实十三五规划,奋力推进高水平医科大学建设,较好地完成年初确定各项工作任务。

(一)综合改革取得新成效。一是继续推动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二是推进依法治校;三是完善以能力为导向的人才评价机制。

(二)学科建设取得新跨越。一是加强学科建设的总体谋划和顶层设计;二是学位点建设取得重大成效。

(三)师资队伍建设展现新面貌。一是加大引才育才力度;二是完善服务体系。

(四)教育教学工作取得新进步。一是积极探索创新型人才培养新模式;二是注重专业和课程建设;三是激发师生教与学的热情;四是注重实验实践教学;五是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六是重视招生就业工作;七是加强继续教育。

(五)科研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改进科研管理;二是谋划建设大平台;三是积极争取科研项目和经费。

(六)对外合作交流取得新进展。一是推进开放办学;二是拓展对外交流渠道。

(七)办学条件得到新改善。一是加大校园基本建设力度;二是提高教学科研公共服务能力。

(八)医疗“创双高”水平得到新提升。一是附属医院美誉度进一步提升;二是提升现代医院管理水平;三是加快医院基本建设。

(九)校园文化建设展现新风貌。一是深化文明校园创建工作;二是成功举办建校80周年系列活动。

(十)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得到新加强。一是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二是强化基层组织建设;三是强化干部队伍素质建设;四是强化纪律和作风建设;五是凝聚各方面力量促进事业发展。

四、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福建医科大学年初结转和结余17,087.27万元,本年收入73,726.27万元,本年支出58,437.78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结余分配13,348.52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9,027.24万元。

(一)2017本年收入73,726.27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66,060.08万元增加7,666.19万元,增长11.6%,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49,796.24万元。

2.事业收入20,778.39万元。

3.经营收入0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110.34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3,041.3万元。

(二)2017本年支出58,437.78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53,431.37万元增加5,006.41万元,增长9.37%,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34,118.9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4,454.82万元,公用支出9,664.16万元。

2.项目支出24,318.8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五、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794.72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42,196.55万元增加3,598.17万元,增长8.53%,具体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4.89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11.81万元,增加213.08万元,增长18.04倍。主要原因是今年我校财政拨款项目增加了引进人才费用,因此支出相应增加。

(二)教育支出40248.52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39296.24万元,增加952.28万元, 增长2.42%。主要原因是加大了教育投入。

(三)科学技术支出650.44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858.47万元,减少208.03万元,降低24.23%。主要原因是206类科研专项支出减少。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46.47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966.43万元,增加280.04万元,增长28.98%,主要原因是今年我校财政拨款项目增加了事业单位离退休和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目,因此支出相应增加。

(五)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418.62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1063.60万元,增加2355.02万元,增长221.42%。主要原因是今年我校财政拨款项目增加了综合医院和重大公共卫生专项,因此支出相应增加。

(六)其他支出5.78万元,此项目2016年无财政拨款,无支出。

六、政府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拨款。

七、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677.03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4,281.0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9,395.9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102.68万元,同比下降1.4%。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55.41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公务出访和学术交流。2017年本单位组织出国()团组6个,参加其他单位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21人次。与2016年相比,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减少5.48万元,降低9%。主要原因是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学校厉行节约,从严控制出国团组。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9.58万元。其中,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9.5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5辆。与2016年相比,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4.78万元,增长13.74%。主要原因是汽油费支出增加,以及我校2017年举办了“国际高等医学教育论坛”等5个国际论坛,公务用车有所增加。

(三)公务接待费7.69万元。主要用于海外、闽台合作交流,校际合作交流,外事接待等方面的公务接待活动,累计接待89批次、接待总人数322人。与2016年相比,增加支出2.11万元,上涨了37.81%,主要原因是我校2017年举办了“国际高等医学教育论坛”等5个国际论坛,外事接待增加。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481.7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538.5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597.2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45.89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8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8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54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10台(套)。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 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 “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 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8912

  

  

  

附件:1.2017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2017年收入决算表

  3.2017年支出决算表

  4.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7.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8.2017年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9.2017年政府采购情况表

      10.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福建医科大学2017年决算信息公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