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福建医科大学信息公开网站!
首页  年度财务预决算公开
2019年福建医科大学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 2019-02-28   浏览次数: 417

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闽财预[2014]106号)和《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批复福建省教育厅2019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闽财指〔20194号)要求,现将我单位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福建医科大学的主要职责是:培养高级医疗卫生人才,开展医学科研、咨询及科技开发。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福建医科大学内设教学机构14个,教学辅助机构3个,党政管理机构18个。其中:列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如下: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福建医科大学

财政拨款

1845

1096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9年,福建医科大学工作的总体思路和目标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全国、全省教育现代化2035和五年实施方案,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以“双一流”建设新成就推进高水平医科大学建设,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围绕上述目标,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聚焦内涵发展,统筹推进“双一流”建设

(二)聚焦立德树人,培养一流创新人才

(三)聚焦人才强校,建设一流师资队伍。

(四)聚焦创新驱动。提供一流社会服务。

(五)聚焦合作交流,提升开放办学层次。

(六)聚焦管理提效,建设一流办学保障条件。

(七)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一流政治保障。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9,福建医科大学收入预算为94307.25万元,比上年增加21390.62万元,主要原因是生均拨款基数和系数提高。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4783.15万元,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财政专户拨款18898万元,其他收入22626.1万元,单位结余结转资金800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94307.25万元,比上年增加21390.6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631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075.6万元,公用支出29528.6万元,项目支出14390.0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4783.15万元,比上年增加21537.97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增加,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2050205高等教育42451.4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70.1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养老保险支出。

(三)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361.6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9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9917.2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4631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29528.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9年预算安排60万元。主要用于台港澳及国外医学院校间合作交流支出。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9年预算安排8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学校承办全国性、区域性会议以及大型活动的来宾、由学校邀请前来讲学的教授和学者、来访的国外校友和国(境)外来宾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9年预算安排37.05万元,其中:公车运行费37.05万元,公车购置费0万元。年相比下降17.67%,主要原因是:因车辆报废,支出减少。

九、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4.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5.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表:

3-1 2019年度收支预算总表

3-2 2019年度收入预算总表

3-3 2019年度支出预算总表

3-4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3-5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3-6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3-7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8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9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2019年福建医科大学部门信息公开.xlsx